尊敬的游客朋友們: 為了方便廣大乘客退票,經我司研究決定,自4月1日起我司將對船票退票申請時間進行調整,未使用船票退票申請時間由原“開航前2小時前申請退票”調整為“開航前1小時前申請退票”,原退票費規則不變,即退票費按每人票價10%計每人退票費(以元為單位,元以下的尾數進整到元),已使用的船票概不接受退票。乘客現場購票退票須在購票(起運)站點辦理,網上購票退票按互聯網購票相關規定辦理。 因系統調整原因,4月4日前在互聯網購票系統訂購的船票申請退票時間維持原規則,即為“開航前2小時申請退票”,4月4日后訂購的船票執行新退票申請規則,對您造成不便,請諒解。 如有任何問題,請與我司聯系。 聯系電話:或。 電子郵箱: 特此公告。 廈門市輪渡公司 2015年3月3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