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交通運輸(shu)部令2016年第77號《水路旅(lv)客運輸(shu)實名制管(guan)(guan)理(li)規(gui)定(ding)》(以下簡稱《管(guan)(guan)理(li)規(gui)定(ding)》)中第五條(tiao)的(de)(de)規(gui)定(ding):可以免(mian)(mian)費乘(cheng)船的(de)(de)兒童及其(qi)(qi)他人(ren)員(yuan),應當憑有效身份(fen)證件(jian)原件(jian),向(xiang)水路旅(lv)客運輸(shu)經(jing)營(ying)者(zhe)或者(zhe)其(qi)(qi)委托的(de)(de)船票(piao)(piao)銷售單位申領免(mian)(mian)費實名制船票(piao)(piao)。 為落實《管理規定》,我司(si)將對(dui)互聯網與微信(xin)購票系(xi)統進行更新,具體措(cuo)施如下: 1.互聯網及微信購票系(xi)統自2016年12月1日起,取消購票系(xi)統內攜帶免費兒童(tong)功能。 2.自12月1日起,為確保您的行程順暢,有需攜帶免費兒童乘船的乘客,請您至少提前30分鐘憑該免費兒童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(不滿2周歲嬰兒可憑出生醫學證明等)到我司乘船出發碼頭售票窗口申領免費實名制船票,憑票乘船。 3.對拒不(bu)提供本人有效身(shen)份證件原件或(huo)者票、人、證不(bu)一致者,將不(bu)得登船。 4.12月1日之前已支付成功的訂單(dan),攜帶免費兒童(tong)乘船按原規定施行(xing)。 特此公告。 相關鏈接: 廈門輪渡有限公(gong)司 2016年11月25日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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